51819主如何医治大麻风,摸耶稣
十八、主如何医治大痲疯
有一个长大痲疯的,来拜他,说:“主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耶稣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他的大痲疯立刻就洁净了。(太8:2-3)大麻风是圣经中经常提到的一种病。这种病的实质,是指人里面的骄傲,从外面明显地“发”出来。在圣经上,几个曾经患了大麻风的人,例如摩西的姐姐米利暗,亚兰王的元帅乃縵,以利沙的仆人基哈西,心高气傲的犹大王乌西雅,其教训都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值得一提的是,以上记载的是《马太福音》中,主耶稣行的第一个神迹。它暗示我们,作为被神分别出来的圣徒而言,首先必须时刻牢记在心的,是防治挂羊头卖狗肉,盗窃神的荣耀,让大麻风侵蚀了自己的灵命。大痲疯即时离开他,他就洁净了。耶穌严严的嘱咐他,就打发他走,对他说:“你要谨慎,什么话都不可告诉人。”(可1:42-44)以上这段经文,是主对一个刚得医治的大麻风患者说的话。在圣经中的其它地方,我们也看到了类似的经文。当主耶稣让瞎子得看见,叫聋哑得医治,甚至令死人复活之时,都曾嘱咐过病人不要让别人知道这些事。为什么主耶稣要作如此的吩咐呢?要知道,一个还没有被神对付和破碎过的人,特别是得过大麻风的人,当他(她)很热心地在为主作见证时,常常是在让人知道耶稣名字的同时,也把自己的名给“卖”了出去。甚至,若不是蒙主保守的话,势必有一天会落到喧宾夺主,以偶像取代神位置的悲惨下场。这是得过大麻风的人在为主作见证时,稍不留意就会跌进去的陷井。主耶稣一再嘱咐得医治的人不要让人知道,就是因为不愿意看到病人在为祂作见证时,掉进了沾沾自喜,喧宾夺主的陷井里。从而,导致旧病複发,甚至情形比以前更坏了。后来的事实证明,那本来已经得医治的麻疯病人,无法守住主的嘱咐,还是出去讲了。这样一来,反而对主的事工造成了影响。可见,对“忍不住”为主作见证的门徒而言,要铲除大麻风的病根是何等的难。耶穌说:“洁净了的不是十个人吗?那九个在那里呢?除了这外族人,再没有别人回来归荣耀与神吗?”就对那人说:“起来,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路17:17-19)这是主耶稣在医治了十个痲疯病人之后说的话。也许,其它的九个人都到人群中,为主作“美好”的见证去了。但是,主所看重的,却是那个回到神的脚前,真正把荣耀归还主的撒玛利亚人。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主耶稣并没有否定其它的九个人的“洁净”,而是强调十个人当中,只有一个人得救。这一个凭信心得救的撒玛利亚人,从“属灵”的血统来看,是处于“次等公民”的地位,远远比不上那些所谓正统的犹太人。这也应证了,大麻风是“属灵人”进入天国最大的拦路虎。若不时时刻刻来到主的脚前,就算曾经被洁净过的“属灵人”,也可能由“洁净”的动物变成“不洁净”的动物,再一次落进大麻风的灾区里。
十九、摸耶稣
她听见耶穌的事,就从后头来,杂在众人中间,摸耶穌的衣裳;意思说:“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愈。”于是她血漏的源头立刻乾了,她便觉得身上的灾病好了。耶穌登时心里觉得有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就在众人中间转过来,说:“谁摸我的衣裳?”门徒对他说:“你看众人拥挤你,还说‘谁摸我’吗?”(可5:27-31)
以上这段经文,说到主耶稣医治一个患了12年血漏的女人的情形。在这段经文里,出现了好几次的“摸”字,是整个故事的关键字眼。
原文字典指出,这个“摸”字的字源是出自“系紧”。换句话说,别看这个女人只是轻轻地摸了耶稣一下,实际上她已经和主“系紧”在一起了。
反过来,拥挤耶稣的人一大堆,可是却没有一个人能够使耶稣顿时,觉得有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
为了让我们明白这种“系紧”的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圣经特别把这个摸耶稣的血漏女人的故事,安排在另一个故事的中间。那就是管会堂的睚鲁的女儿,从死里复活的故事。
当管会堂的睚鲁,来见耶穌,再三地求主医治自己快要死的女儿时,他实际上也是想摸耶稣,把自己跟主“系紧”在一起。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想跟耶稣“系紧”的人,都能凭信心摸到主的能力。
还说话的时候,有人从管会堂的家里来,说:“你的女儿死了,何必还劳动先生呢?”耶穌听见所说的话,就对管会堂的说:“不要怕,只要信!”(可5:35-36)
在女儿已经死了的情况下,睚鲁想跟耶稣“系紧”在一起的动力显然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站在人的理性立场,这个时候去“摸”耶稣,还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吗?
因此,主耶稣才先藉着那血漏十二年的女人,当众作了得医治的见证,使睚鲁后来不至因为听到女儿的死讯,而动摇了对耶稣的信心。
最后,我们看到睚鲁已死的女儿,因主的一句话,立时起来走。藉着这件事的经歷,睚鲁一家,以及主的门徒,深刻地体会了摸耶稣所带来的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主耶稣在行此一神迹的过程中,一方面事前不许别人跟随他,撵出所有嗤笑和不信的人;另一方面事后又切切地嘱咐他们,不要叫人知道这事。
这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一件事,若要与主建立“系紧”的密切关系,离开虚浮、肤浅、宣哗的外表追求;谦卑、谨慎、自律地隐藏在基督的磐石里,是必要的。
睚鲁一名的意思是“发光”,可是主耶稣却叫他不要叫人知道这事。圣灵在提醒我们,不要藉着为主作见证,而使自己的名字也“发光”。这其中的含义,该是何等的深。
耶穌说这话的时候,有一个管会堂的来拜他,说:“我女儿刚纔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太9:18)
再三的求他,说:“我的小女儿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他身上,使他痊愈,得以活了。(可5:23)
因他有一个独生女儿,约有十二岁,快要死了。(路8:42)
以上的三处经文,说到管会堂的女儿大同小异的“死”。
其中,《马太福音》说的“刚死”,即真的是死了;《马可福音》说的“快要死”,在原文中是个副词,意思为“极点”,也就是说,差不多接近断气了;《路加福音》说的也是“快要死”,但它是个未完成式的动词,换言之,离死还有一段距离。
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别?
这是圣灵在启示我们,作为圣徒来说,自己的旧生命的死,要成为毫无疑义的事实;作为门徒而言,虽然自己的旧生命快要死了,但还没有断气;而作为信徒来说,虽然也在经歷旧生命的死,但离真正的死,还有一段距离。
明白了这一些,你就可以了解,随着身份的不同,自己身上的旧人,到底死到什么程度。
耶穌到了彼得家里,见彼得的岳母害热病躺着。耶穌把她的手一摸,热就退了。她就起来服事耶穌。(太8:14-15)
西门的岳母正害热病躺着,就有人告诉耶穌。耶穌进前拉着她的手,扶她起来,热就退了,她就服事他们。(可1:30-31)
耶穌出了会堂,进了西门的家。西门的岳母害热病甚重,有人为他求耶穌。耶穌站在她旁边,斥责那热病,热就退了。她立刻起来服事他们。(路4:38-39)
以上的几处经文,都说到主耶稣治彼得岳母热病的事。如果你细心查对,可以看到其中的大同小异之处:
《马太福音》讲的是“耶穌把她的手一摸”;《马可福音》讲的是“耶穌进前拉着她的手,扶她起来”;
《路加福音》讲的是“耶穌站在她旁边,斥责那热病”。
为什么主耶稣要用如此不同的方式治病?
原来,这些不同的动作显示了“病人”与主不同层次的关系。作为圣徒而言,主用手一摸的“摸”字,它的字源是跟“系紧”连在一起的,表明这是一种十分亲密的关系;
作为门徒而言,“拉、扶”的亲密关系显然比“系紧”退了一步;
而作为信徒而言,“站在旁边”,只用口“斥责”,连身体都没碰上,这种与主疏远的关系不言而喻。
还有,“西门”是彼得信主前的旧名。从以上的经文中,我们看到“彼得”只出现在《马太福音》之中;《马可福音》出现了一次“西门”;《路加福音》出现了两次“西门”。
这些都不是偶然的,乃是圣灵藉着许多细节在提醒我们,信徒、门徒和圣徒是彼此有别的,它牵连到我们和主彼此有别的关系程度,及不同的生命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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