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郑桃林性功能障碍,可以请求法
武汉离婚律师郑桃林
周未接到男方在结婚后每每同房时都回避,后来女方才发现男方存在“勃起功能障碍”,由于女方不甘成为二婚,想委托我们办理婚姻无效的诉讼,该疾病能否认定为《民法典》第条可撤销婚姻规定的“重大疾病“?
所谓重大疾病简称重疾,一般指的是花费巨额治疗,而且在很长时间里严重影响病人以及病人家庭正常生活的疾病,且该疾病是不宜结婚的;
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不宜结婚的疾病有三类:
1.严重遗传性疾病
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通常来讲,前述三类疾病属于“重大疾病”。
其他疾病能否构成“重大疾病”,应当按照夫妻一方的“重大疾病”是否严重影响另一方要和其结婚的意思表示自由,或者该疾病是否对双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法院审理要严格把握标准,审慎认定,不能随意进行扩大解释。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另一方隐瞒了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最终法院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通俗点讲,双方不是夫妻关系,彼此回到未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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